詐騙|趙曾學韞小學前校長陳奕鑫涉詐騙學校27萬 包括訛稱兩個月無出糧

社會

發布時間: 2024/09/13 15:07

最後更新: 2024/09/1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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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濟醫院趙曾學韞小學前校長陳奕鑫今日遭廉署落案起訴。(資料圖片)

青衣仁濟醫院趙曾學韞小學前校長陳奕鑫,遭投訴揭發涉嫌連續2個月訛稱沒有獲發薪金,詐騙校方重複支付薪金共涉逾15萬元,並涉嫌訛稱獲授權提取學校款項,詐騙該校12萬元作私人用途,合共涉及詐騙學校27萬元,今日(13日)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

被告陳奕鑫現年47歲,案發時為趙小校長,直至去年12月底離職。他被控4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他獲廉署准予保釋,下周二(1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被告涉嫌分別於去年4月初及5月初,先後向該校職員訛稱自己沒有收到同年3月及4月的薪金,從而詐騙校方向他重複支付該兩個月薪金,共逾15萬元。

惟署方調查發現,被告已於去年3月底及4月底成功透過銀行自動轉賬收取該兩個月薪金,被告涉嫌向學校申報銀行轉賬不成功,校方遂以支票向他補發薪金。被告至今從沒有向學校歸還上述額外薪金。

被告又涉嫌於去年5至6月期間,先後兩次向學校職員訛稱,他已獲該校辦學團體及校監批准,從學校銀行戶口提取款項作「公務用途」,從而詐騙校方向他支付兩筆各6萬元款項。

廉署調查發現,被告涉嫌將校方支付的12萬元款項全部存入其個人銀行戶口作私人用途,從來沒有以該筆款支付學校任何開支。

廉署表示,校長作為法團校董會的代理人,絕不可在履行職務期間涉及利益衝突或利用公事身份謀取私利。署方形容該校辦學團體及法團校董會均在案件調查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翻查陳奕鑫於前年9月接任趙小校長,上任後取消初小測考,以應對收生挑戰;惟在他辭職後,該校仍逃不過「殺校」危機,今年3月證實獲教育局「派0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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